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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都知道按照香港公司條例規定個,新創公司注冊滿18個月收到稅表后應及時進行香港公司做賬報稅,有業務經營的公司長期申請零申報是有風險的。對于香港公司零申報很多投資者都還有疑惑,在此,為大家整理了幾個企業家最關心的香港公司零申報問題。
在香港,沒有經營的公司可以直接零申報,有經營的公司就必須做賬、核數才能報稅。符合以下幾個條件即可判斷為沒有業務經營,可以申請零申報:
①沒有容許或授權在香港使用動產收取租金,租賃費等款項
②在海關記錄,進出口公司,物流公司沒有留下記錄;
③在香港沒有任何雇員;
④沒有容許或授權使用專利商標涉及等資料;
⑤未與香港客商發生購銷關系;
⑥沒有其他來自或產生于香港的利潤;
⑦沒有購買任何香港物業;
⑧沒有開立銀行賬戶或賬務,沒有任何銀行月結單的記錄。
如果不符合零申報條件的香港公司長期做零申報,很可能會被稅務局抽查到,不合規的零申報將會被視為不合規避稅,將會面臨高額罰款。在CRS大環境下,稅務局的抽查將會更加嚴格,嚴重的會導致離岸銀行賬戶被強制關停,香港公司無法正常運營,香港公司重要控制人將列入黑名單。
之前一直做零申報的香港公司如果要補繳稅款,首先需要將之前的做賬報稅工作補回來。要從公司設立那年開始補做所有會計年度的賬目,會計師根據賬務材料等憑證,才能出具更有質量的審計報告,不然無法出具審計報告。
之前一直零申報的香港為了避免公司運營受到影響,是一定要主動補做賬審計的,主動彌補和被查到是不同的性質,風險也不一樣的,主動彌補行為所帶來的懲罰更輕。
之前長期進行不合規零申報操作的香港公司,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補繳稅款和補做賬報稅,直接注銷公司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。要知道香港稅局在7年內都有權查閱香港公司的賬戶。即使香港公司注銷了,也依然有可能會被查出來,原公司的重要控制人依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如果情節嚴重的話,是無法再注冊新公司的。
不合規零申報的香港公司如果被查到,面臨的懲罰是1-5萬及至少稅款三倍的罰款,更有嚴重者將被判監禁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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